鯊魚曾經是沒有多大經濟價值又難捕捉的魚類,除了少數種類外鯊魚肉出名的難吃,一身上下只有鯊魚皮有點用處,兩千年來中央王朝對南方郡縣索要的貢物裡總有魚皮若干,至於魚翅,從來都是廢物罷了,後來的始作俑者也是流落南洋才撿拾土人丟棄的魚翅回去販賣。 雖然其實是廢物賣到廣州卻也還能換點銀兩,明代中晚期社會富有之家就已流行鮑翅燕一類外洋奇珍,以現在美國到廣州迢迢萬里一路戰風斗浪的險惡海路不販賣奢侈品是會虧大錢的,傲慢的大清商人也看不上普通的貨物,只有那些能帶來厚利的商品才會受到他們的青睞。 魚翅雖然價高,畢竟要冒與惡鯊搏殺的危險,並不是18世紀的漁夫能輕易獲得的,大洋上其實還有無數低風險的值錢貨物可以送往廣州進行貿易。 現在想那些仍然太遙遠,方鳴眼下的重中之重是趕緊收拾好鯨鯊的魚皮,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