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顺序,很顺利,那么以连环杀手的特征,第二起案件也一定会依葫芦画瓢。可是由于第二起案件的目标是男性,和女性相比,男性的生命力相对顽强,黄浩善或许在被注射安眠药之前就清醒了,并且挣脱了嘴上的胶布试图呼救,情急之下,凶手就随手捡起了一块布塞进了黄浩善嘴里。如果布是凶手在别处随手捡的,那就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凶手知道黄浩善会提前清醒;第二,凶手知道黄浩善会挣脱胶布;但很明显,这两个条件基本不可能达到。如果黄浩善是在遇袭后被带到案发现场的路上就清醒了,并挣脱了嘴上的胶布,那凶手也应该重新将其击晕,而不是随手捡块布把他的嘴塞上,毕竟凶手当时是在骑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受害人清醒了,必定会挣扎,他只是给受害人嘴里塞块布,而不想办法制服受害人,完全不合理而尸检报告中并没有显示黄浩善遭受了二次袭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