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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九点五十,我到了民政局。
方远已经在门口了。
他瘦了一圈,眼下青黑,站在台阶上看着我走过来。
「小禾。」
我走到他面前,从包里掏出结婚证。
「进去吧。」
他没动。
「小禾,我想最后跟你说几句话。」
我看了眼手机:「五分钟。」
他苦笑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绝情了?」
「昨天。」
他的笑容僵住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开口:「我昨天想了一整夜。」
「我承认,如果得病的是你,我可能……我可能真的不会坚持。」
「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
「但是小禾,我现在是真的害怕。」
他的声音在发抖:「医生说如果不控制好,五年内就要透析。」
「我才二十八岁。」
我看着他。
二十八岁,慢性肾衰三期。
确实很可怕。
但这不是我留下来的理由。
「方远,你害怕,我理解。」
「但你想想,前天晚上你坐在那张桌子前,你妈逼我离婚的时候,我也很害怕。」
「我害怕我嫁的这个人,连一句再想想都不愿意替我说。」
他低下头,肩膀塌了下去。
「对不起。」
「我知道。」
我把结婚证递给他:「进去吧。」
他接过证,手指碰到我的时候,停了一下。
「小禾,如果我昨天替你说话了,你会留下来吗?」
我想了想。
「会。」
他的眼眶红了。
我转过头,推开了民政局的玻璃门。
办手续的过程很快。
工作人员问了几句,确认双方自愿,打印文件,签字,盖章。
从进门到出来,不到四十分钟。
我拿着离婚证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婆婆站在马路对面。
她没有过来。
远远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我看不太清。
方远走到我旁边,把一个信封递过来。
「这是六万块,彩礼退给你。」
我接过来,没打开看。
「方远,好好治病。」
他点了点头,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都没说。
我转身走的时候,听见婆婆从对面跑过来的脚步声。
「远远!她真的签了?你怎么不拦着!」
「妈,是我对不起她。」
「你对不起她?她走了你怎么办!你的病谁管!」
我加快脚步,没有回头。
走到路口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我妈。
「小禾,听说你离婚了?怎么回事?」
我站在红绿灯下面,忽然就哭了。
「妈,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