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要刨我秦法的根基啊!” 文通侯府上,李于对着老父不停抱怨。 他是廷尉监,乃廷尉副手,属于秦国法律系统的高层。 二世皇帝命左、右丞相及诸卿进行变法,廷尉府作为最高司法机构,自然是首当其冲,受到的影响最大。 对于右丞相赵佗提出来的许多改革方向,李于感觉难以接受。 特别是今日“减少肉刑”之论,更是戳中了他们这些法家门徒的肺管子。 秦法的核心,乃是“以刑止刑”。 用法家的话来说,就是“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只要黔首犯罪,必须严惩。 比如偷一片价值不到一钱的桑叶,按照秦法,要罚徭役三十天。 五人共同行盗,偷一钱以上,断去左足,并刺字为城旦。 如果不满五人,盗窃金额超过了六百六十钱,则脸上刺字,割了鼻子再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