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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罢洗凈盘碟,他看到自己手指上又泛起湿水疹,夏日裏沾水勤快,闹上一两周,已是平常。
房间虽然不大,但主人洁凈,每天都有家什需要打扫。寝具、衣服等大物件在每周“大洗的日子裏”统一处置。平时按日逐一整理衣柜、床下、马桶、鞋架、地砖、窗子,小至门把手、灯泡、龙头……将大扫除拆分成三百余个零活,每日依次进行,不知不觉中,家裏总是洁凈如五星酒店。手上当然也难免水疹作祟。
比起拿握湿布,还是执笔的感觉更加惬意。书桌靠在床沿,桌角一只黑色金属笔筒,十八只黑色漆皮的铅笔紧成一束,利尖向上。粗壮圆滚的手指点上那些笔尖,抽取一支;左手在一厚迭用毕的打印纸中寻来一张,翻转横置,在白纸面上继续自己的思维。第一笔力透纸背,末一笔长直锋利。铅笔在他手中更显纤细。每一张这样的纸稿,都有可能带来支撑一年的日常花销。男人将用秃的铅笔搁置一旁,并列而卧。笔桿在他手上压出凹陷印记,拇指尖缘留有轻茧。
曾几何时,这双手是握着枪的,无论日光照耀的训练场还是不见五指的夜岗上,手掌对木质枪柄的感触真真切切,他一度迷恋那种感觉。
而今,这只右手时常要写出一份又一份的策划草案,还要签署一份又一份的合作合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在这之前的日子裏,那一段影响了他今后全部岁月的时光中,在无人山间的小木屋裏,这双手曾经是提过刀的,宽阔锋利的柴刀,磨光而坚实的手柄,在他的手上留下了永不退去的疤痕与老茧;这双手也曾提起并归放了一只毛色健康朴实的鸟儿,他记住了生命在他手心裏跳动的奇异感触。他坚信打造并拥有这样的手是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必须。
既能握着优雅,也能握着凌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