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打开工作邮箱,清理了几封广告邮件和贷款邮件后发现一封邮件的寄件人邮箱地址看着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是谁,正准备当作是垃圾邮件删除时,忽然想起什么,点开来看,信的末尾署名是苏明明。 他忙从头看起。信不短,苏明明先誌春禧,再说详情。 苏明明说春节期间因有事打开了严聪的手机,看到一个月前乐采颖发过一条消息,那条消息是这样写的:“上次那本书的图片原文件在你那裏,美编在催了,笔记本电脑给我。” 苏明明问,第一,严聪的电脑,是他的个人物品,并不是出版社配备的工作电脑,因此是否一定要交给乐采颖女士?第二,她并不知道这个笔记本电脑裏有些什么内容,因此不想交出去,这个理由是否充足?第三,乐采颖女士的主张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许确实有工作资料,那么她也不想扣下。第四,严聪的私人电脑设了开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