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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示意我的律师团将我们早已准备好的证据材料,一份份,清晰地呈上法庭。
谎言在铁证面前,脆弱得像一张薄纸。
法庭内死寂一片。
刚才的同情,瞬间化作看向陈默的鄙夷。
后续的审理几乎毫无悬念。
法官最终宣判: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绝大部分归我所有。
而陈默在婚姻期间转给林乐瑶的财物,限三十天之内追回归还。
至于朵朵,毫不意外的判给了陈默。
我只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个月有两次的探视时间。
一切都尘埃落定。
走出法院的第二天,我启动了盘算已久的计划。
我把自己手里青莫集团的全部股份,挂牌出售。
拿到钱的同时,我把公司里核心的技术团队,一个不落,全部带走。
陈默那边自身难保,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我们用这笔钱,注册了新公司.
我看着新公司的大门,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热血拼搏的时光。
没几天离婚证到手,新的消息就传来了。
林乐瑶几乎是踩着点儿,迫不及待地搬进了主卧。